•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的乔女士网上购买面膜后,突然接到“客服”来电,声称面膜有质量问题要予以理赔。她按对方提示操作,结果掉进了电诈陷阱。3月8日,清徐县公安局消息,集义派出所民警接到预警后与时间赛跑,及时上门劝阻,使乔女士避免了更大的财产损失。  3月5日中午,清徐县集义乡的乔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网购平台客服,主动说明乔女士之前购买的面膜因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平台要为她理赔。与“客服”互加支付宝好友后,乔女士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工作证、营业执照等。  “要开通理赔通道,关闭备用金通道……”“客服”说,不开通理赔通道就要冻结银行卡账户,不关闭备用金通道,则会每周扣除500元、一个月扣2000元,连续扣一年共计2.4万元,同时还要提交银行纳入不良征信记录。一听这话,乔女士着急了,赶紧按对方提供的流程操作。她先下载了一款视频软件,再通过软件的网贷平台借款300元。其间,对方还一直不让乔女士挂断电话,忽悠她继续贷款4700元。  当天下午2时55分,太原警方反诈预警平台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判断乔女士可能正在遭遇网络电信诈骗,遂立即发出预警。清徐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迅速转至集义派出所。值班民警王守昌立即拨打乔女士的电话,但一直占线。  “早一秒钟拨通电话,或早一分钟赶到她家,就会大大降低被骗的几率”,于是,民警一边继续拨打电话,一边赶往乔女士家。几分钟后,民警敲开了乔女士的家门。  “这是冒充客服在诈骗!骗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购物者的相关信息,骗取信任后再假借质量问题实施‘退款’‘理赔’诈骗”,民警面对面劝阻乔女士继续贷款,并揭露了此类诈骗的伎俩。

    专栏
    2022-03-10
  •   刷单都是诈骗、办理信用卡到正规金融机构、公检法不会电话办案,正规机关单位不会电话采购物资……这些防骗干货要时刻谨记并分享给身边人。3月5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提醒广大群众防范刷单、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冒充机关单位采购类诈骗,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拨打96110报警。  案例一:刷单类诈骗  近日,庆阳市U女士在网上投递了自己的简历,后U女士接到电话,对方称是某电商平台HR(人力资源),看到U女士条件非常符合其公司推广专员的职位。U女士“就职”后,有一名派单专员负责指导其如何接单并进行刷单,刚开始U女士收到了10元以内价格不等的刷单返现,几单后对方便开始给U女士派大额订单,并称这种单子佣金更高,U女士便自行垫付了5万余元,结果却无法提现。U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要求先垫付资金的刷单,最后必然是血本无归,时刻谨记网络刷单都是诈骗。  案例二:冒充客服类诈骗  近日,酒泉市L先生接到自称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L先生办理大额信用卡,如果L先生需要对方可以提供免费套现业务。L先生在对方发来的链接内填报了个人信息,对方称几个工作日后便可以把信用卡寄给L先生,随后对方便开始给L先生办理套现业务。对方让L先生分别给其转保证金、开卡费、解冻费、套现服务费等共计约3万余元后,L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办理贷款或信用卡,不要随便相信短信广告或者自行在网页上办理,应到正规银行及金融平台办理。凡是要求收取保证金及办理费用的都是骗子。  案例三: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近日,张掖市R女士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为“XX市公安局的警察”,告知R女士现涉嫌洗钱被通缉,让R女士在微信上添加一名工作人员配合调查。添加后对方向R女士发来微信视频并让R女士点击分享录屏功能,随后,对方诱导R女士将所有银行卡内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后R女士手机收到扣款短信,卡内的2万余元被转走。R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谨记公检法系统是绝对不会通过电话来办案的,更不要随意与陌生人开启录屏功能。  案例四:冒充机关单位采购类诈骗  近日,庆阳市M女士接到自称是“XX市XX支队”的电话,对方称要到M女士的农家乐饭店吃饭,和M女士商定好订餐事宜后,对方告诉M女士除了订餐还需要一批牛肉罐头和矿泉水,但是由于没时间订罐头了,便给M女士推荐了卖罐头的联系方式,让M女士购买后放在店里吃完饭一起付款。M女士联系该卖罐头的供货商后给对方转过去3万元货款,结果始终没有人来送货。M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接到类似电话请再三向相关部门确认核实,正规单位一般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等采购物资。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拨打96110报警。

    专栏
    2022-03-10
  •   近年来,一些社交平台出现大量关于配音兼职的广告。据新华社报道,有些商家乘机在网络平台推销各类“声音培训班”。有些培训班大多先以“免费专业声音培训”“帮联系高收入兼职”等承诺招揽学员,但学员们在高价购买课程后,并未能实现广告所称“轻松月入过万”“培训完保障就业”,有的甚至还背上网贷。诱人的广告背后,却存在“诱导贷款、退费难”等问题。  据悉,有学员表示,机构称做配音兼职每月会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还承诺可以0元上公开课学习配音,然而还没上课就被扣了贷款。  据报道,一名学员小方介绍称,“培训老师会向我们反复展示所谓‘老学员’的兼职高收入,向我们强调这次是放送福利,3门课一共才7000多,比原价减了好几千,学生可以用花呗分期。”由于自己刚进班时未满18岁无法开通花呗,培训班便要求她签合同通过第三方贷款机构“小X点”贷款分期付款。  “后来我想查询一下我贷款的金额和利息,已经联系不上帮我办贷款的人员了。我去找班主任,得到的回答含糊不清。”小方称,她现在不知道自己到底背了多少贷款、要还多少利息,她不少同学也有类似遭遇。  据央视财经报道,业内人士介绍,短时间内成为一名职业的可以接单的配音员几乎不可能,非科班出身的新人也并不容易接到兼职。  律师表示,对于低价诱导的行为,广告法有明确的罚则,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之外,还有可能承担民事的欺诈的责任。对于培训机构提供的消费贷,消费者要警惕可能产生的征信问题和还款压力。

    专栏
    2022-03-08
  •   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金带来一份提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行政引导,更好保护商业模式创新,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  “万物可直播,人人齐带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直播带货已然成为中国独特的消费风景,在提振经济、促进地区发展、推动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要看到,直播带货作为一种全新业态,也带来了不少问题。近年来,代表委员们频频关注这一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目的就在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推动这一业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前,通过织密包括《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在内的法律之网,直播带货行业已经告别野蛮生长,走上健康发展正途。但直播带货具有模式新、主体多、流量大、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也注定它在实践中会不断带来新问题。有关提案对直播带货的这一趋势保持关注,有不少亮点值得一提。  首先是根据不同的直播带货主体进行分类监管。直播带货主体可以分为厂家直销、网红大“V”带货、朋友圈营销等。而就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回应了消费者对于网络直播营销中实际销售主体辨识不清的问题。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哪里带货,不管使用哪种方式带货,都必须尽到标明义务,交代清楚到底是谁在卖货。否则,消费者就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  其次是要求进一步完善追责体系,特别是对直播平台进行适度追责。现实生活中,一些直播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消费者被“收割”之后,有时再也无法找到直播间运营者进行追责。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平台不能提供直播主体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就要承担责任。此外,平台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直播间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却未采取必要措施,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就是直播带货行业的偷税漏税问题。除了重申从业人员纳税意识,相关部门更要规范监管政策,做好网络经营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依据实践需求出台有针对性的征收条款,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严格公正处罚并纠偏。  代表委员们呼吁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行政引导,不是要求对行业加以限制,而是充分看到了直播带货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也只有政府部门、电商平台、直播主体等携起手来,共同涵养诚实守信、风清气朗的直播生态,才能推动直播带货行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专栏
    2022-03-08
  •   监管机构近日披露的一则关于“征信修复”的案例值得消费者关注。近期,一些中介机构在网络上发布“征信修复”信息,宣称可以帮助消费者“征信修复、洗白、铲单”,甚至能够帮助“异议投诉咨询、代理投诉”。这些中介的主要做法包括让消费者捏造事实,代替消费者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用缠诉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等,以达到逃废个人债务、减免息费等无理诉求。  需要指出的是,征信领域并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所有商业收费模式的“征信修复”均为骗局。日前,就有法院针对信用卡“征信修复”伪造文书案宣判,违规违法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缴纳罚金。  信用值千金。当前我国银行业征信体系逐步完善,个人征信报告已经成为申请贷款时必备的重要资料,是放贷机构判断能否批准贷款申请的重要依据,个人应按时归还贷款,呵护好自己的征信。  目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时间是5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持卡人不能轻信网上所谓短期实现“征信修复”的说法,抱有试一试的侥幸心理往往会上当受骗。  当然并非所有征信不良记录都无法删除。有的不良记录并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比如信用卡遭遇盗刷而形成的不良记录,个人可让开卡银行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删除、更正征信不良记录。  消费者应提防“征信修复”骗局,远离相关黑灰中介。一旦接触此类黑灰中介,受骗者往往不仅会损失钱财,还可能泄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电信诈骗、洗钱、冒名网贷等违法行为,从而遭遇无法预判的风险。  征信业的有序发展为构建诚信市场经济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征信修复”黑灰中介的存在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道而驰,必须重拳治理。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协作,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的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征信记录的管理,方便个人和企业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依照法定程序快速、便捷处理征信记录异议。要普及征信业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明白征信记录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途径以及不良征信记录的产生方式和取消方法,对征信记录树立正确的认识。

    专栏
    2022-03-08
  •   “经验不限、学历不限,转行美容薪资高”“不会外语也可以出国打工,月薪2万以上”……一些宣称“低门槛、高收入”的职位让不少求职者动心。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部分平台在认证审核环节存在漏洞,招聘乱象依旧频发。  眼下,随着“春招季”的到来,许多用人单位的用工招聘信息开始由线下转入线上。加之,“网络招聘”既方便快捷,又节省成本,因而深受不少求职者的喜爱。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不法之徒竟然利用“网络招聘”耍花招、设圈套,坑害广大求职者。有的假借招聘之名,骗取求职者的报名押金、保险费、手续费等,一旦得逞之后就迅速脱身,让求职者遭受经济损失。有的被卷入“套路贷”,不但根本学不到什么,找的工作也与学习内容不符,而且还款压力也大。凡此种种,这些“网络虚假招聘”让求职者既“被忽悠”又“被欺骗”。  打击“网络虚假招聘”还需“多方合力”。首先,招聘网站要严把关。招聘网站应严把审核关、准入关,对进入平台进行“网络招聘”的企业和个人,要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绝不让“虚假”招聘企业和个人混入平台,忽悠、欺骗求职者。其次,处罚要从严。相关执法部门要对“网络虚假招聘”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诚信原则。其三,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相关监管部门应通过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求职者对“网络虚假招聘”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失去生存土壤。同时,求职者既要“擦亮眼睛”,防止被不法之徒“诱惑性”的招聘条件所忽悠和欺骗,又要通过维权的途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专栏
    2022-03-04
  • 共:18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