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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等企业信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记名标记,并集中公示。此举旨在通过正向的信用激励,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既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守信者不仅将获得良好声誉,还能享受信用红利。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一体两面。失信行为不只损坏企业自身商誉,还可能影响市场信心。因此,应更大力度宣扬、激励守信的正面效应。强化失信惩戒,能够提高企业违法失信的成本,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守信激励,给予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更多正向激励、提供更多便利服务,有助于营造诚信致富、守信致远的市场氛围,形成更加健康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今年9月份发布的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聚焦构建信用监管常态化机制,提出强化信用约束激励,不仅要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政策文件,还要扩大信用修复范围等。引导激励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要持续优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加大抽查力度,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同时,要健全经营主体的权益保护机制,实施信用修复,鼓励自我纠错、重塑信用,在全社会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氛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缺位的市场经济难以健康发展。建立“信用社会”,就应当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既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使失信者处处受限、举步维艰,也加强对守信者的正向激励,褒扬和奖励诚信行为,以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让“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观念深入人心。转自:http://credit.jl.gov.cn/lhjc/gnjcdt/202312/t20231205_2928565.html
专栏2023-12-06 -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团风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努力推动团风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今年,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团风法院紧密协作,启动了涉及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制度,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实现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等动态协同功能。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和行政裁决书逃避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将生效法律文书提供给该县市场监管局。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出具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文书抄告至县人民法院,实时交换相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数据信息,实现了两部门间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法院有效文书进行列严16件。转自:http://credit.jl.gov.cn/lhjc/gnjcdt/202312/t20231204_2927675.html
专栏2023-12-05 -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向生产企业穿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拓展评定结果应用。通知指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自实施以来,在营造公平公正的医药采购交易环境、推动医药企业诚信经营、维护规范的药品耗材价格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向生产企业穿透不到位、失信处置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通知要求各省级医药集采机构要切实承担价格主体责任,在准确把握运用裁量基准和操作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失信评级处置工作,原则上在接到国家医保局通报相关案件6个月内完成评级处置。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省级医药集采机构评级处置的指导和监督职责。通知强调,在组织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采购设置招采规则时,医疗保障部门应充分考虑评定结果因素,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要强化信用评价与价格治理的协同联动,在一个省份确定失信产品价格虚高空间后,应及时通知其他省份予以关注。转自:http://credit.jl.gov.cn/lhjc/gnjcdt/202312/t20231201_2924417.html
专栏2023-12-04 -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16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马荃)近日,芝罘区人民法院与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协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工作联席会议,首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共管共治,助力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此次联席会议明确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构成犯罪的案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范围。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区人民法院移交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将相关当事人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实施或者解除相应管理措施。同时,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的工作分工,建立抄告、审批、反馈、移出的工作程序,在信息互通共享、跨流程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格局。下一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协作机制,定期与芝罘区人民法院共享失信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全链条、全方位惩治,形成严惩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构建市场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格局。 转自:http://credit.jl.gov.cn/lhjc/gnjcdt/202311/t20231117_2884878.html
专栏2023-11-20 -
“您知道吗?出示‘海河分’能享受购物优惠!”在越秀路街道惠阳里社区,工作人员正在为居民分发“海河分”宣传材料。河西区“诚信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近两年,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多个社区进行政策宣讲和诚信宣传,实现14个街道宣传宣讲全覆盖,营造起诚实守信、互信互利的良好氛围。目前,河西区共有8个“信易+”消费场景,河西区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广场推出的“信易停”就是其中之一。市民可通过“信用天津”微信公众号进入“海河分”,或直接微信搜索“海河分”小程序,完成注册授权即可查询自己的“海河分”,分数超过700可享受免费停车4小时。同时,在诚信建设引领下,商场也不断完善内部商户诚信建设及监管。目前河西区以多个街(园)区、商场为载体开展“信易停”“信易购”“信易+餐饮”创新应用。“海河分”达标的市民,可享受免费停车、购物打折、用餐优惠等激励措施,鼓励市民讲信用、守信用,共同打造信用消费环境。同时,河西区在重点点位建立“信易+”激励机制,开设诚信明星商户公示栏,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商户,在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宣传支持等方面提供激励政策,进一步引导商户诚信经营,助力诚信示范街区、园区、商场、楼宇建设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区累计为80余家诚信企业减免租金400余万元,为有融资需求的30余家企业积极提供与金融机构对接通道。河西区通过守信正面激励,构建起信用惠民便企应用模式。 转自:http://credit.jl.gov.cn/lhjc/gnjcdt/202311/t20231116_2883854.html
专栏2023-11-17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1月13日在公安部官网发布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个人和单位纳入惩戒对象的范围,规定金融、电信网络、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根据惩戒对象违法行为分级适用惩戒,规范审核认定、惩戒期限和告知等程序,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的程序和时限。《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列举了依法被实施惩戒的具体行为,区分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惩戒对象的范围,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以实现预防犯罪的效果。《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在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的同时,保留了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强化依法惩戒的同时,对惩戒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要求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并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转自:http://credit.jl.gov.cn/lhjc/gnjcdt/202311/t20231114_2881901.html
专栏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