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信用档案的监督责任评价标准和奖惩系统管理办法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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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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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省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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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分局信用档案由行政审批科和行政处罚分别按职责管理。
第二条 按职责建立企业档案台账,编目记录表格、执行文件,每个案卷力求资料齐全,档案应便于利用,避免杂乱无章,做到分类分析清楚,方便查询。电子记录分门别类,实物存于资料室档案盒和档案袋中,确保资料类别、资料存放位置,电子台账目录协调一致。
第三条 建立信用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等管理不善行为,擅自向外提供抄摘企业档案行为,未及时上报归档或未按期归档还档案行为。对信用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条 对在信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分局
2021年3月1日